校党委组织部(党校)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制度
1.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2.支部党员大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3.会议由支部全体党员参加,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有时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列席会议。
4.会议的主要任务: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其他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5.会议形成的决议、决定由支部委员会负责检查落实,由专人负责记录、保管和存档备查。
二、支部委员会会议制度
1.支委会一般应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紧急事情需要研究,可随时召开。
2.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由书记主持。
3.会议由全体支委成员参加,根据会议内容和工作需要可吸收非党员行政领导列席参加。
4.会议的主要内容: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讨论、制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和完成措施,并进行检查和总结;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研究党组织建设和党员管理工作;研究干部选拔、调整和任用工作;研究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新党员发展和评先评优工作;讨论、研究和协调工、青、妇等群团工作等。
5.党支部委员会应由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并保管、存档备查。
三、党小组会制度
1.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也可以推迟召开。
2.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
3.会议由小组全体党员参加。
4.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的决议的情况,分析本小组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定期召开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向支部推荐优秀党员;讨论、研究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情况;落实支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5.会议内容由党小组长负责记录和保管。
四、党课制度
1.课是党员教育的基本形式,在正常情况下,党支部要按上级党委的统一安排进行,每年至少一次。
2.党课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思想、科学发展观等重要论述;学习党在近期的重大方针、政策;国内外时事政治、经济文化和科技发展形势教育。
3.每次党课参加人数不能少于90%,党员无特殊情况,不得无故旷课。对因故未能参加党课的党员要进行补课。
4.党课教员由支部书记担任,也可以邀请上级领导、党员先进典型代表或由具备授课能力的其他党员担任。每次授课要进行充分的备课,讲课时要密切联系实际,讲求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