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绿色农药全国重点实验室(精细化工研究开发中心)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
为保证实验室的正常有效运转和实验室安全,有必要建立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并使之有效运行,因此要明确相关部门及实验室人员的安全职责,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做到权责统一,经精细化工研究开发中心党政会议研究,修订《贵州大学绿色农药全国重点实验室(精细化工研究开发中心)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责任追究按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一、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
组 长:吴剑
副组长:薛伟、金林红、陈卓、臧连生
成 员:全体研究生导师。
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中心安全管理工作:如督导实验室安全制度的执行和措施的落实;组织实验室安全事故的认定、危害评估和处置方案的制订;协调各实验室的安全工作;负责制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操作技术指南及定期进行评估;提供实验室安全相关技术和政策咨询以及人员培训工作。
二、安全责任人职责
1、安全责任人对学校和中心负责。严格执行学校和中心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组织制定实验室安全管理细则。
2、经常对有关人员进行法律法规教育和安全教育,督促他们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经常组织安全检查,做好安全记录。发现隐患漏洞,及时处理。因客观因素凡本室难以整改的,必须采取临时应急措施,同时向上级领导书面汇报,以求得到解决。
4、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管制、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和贵重仪器设备、材料,进行分类贮存,做到责任到人,严格危险物品管理及使用制度,控制领用数量,掌握危险物品的使用情况。要严格遵照有关规定使用剧毒药品、管制药品,严格审批制度。
5、确定安全检查员(应相对稳定),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工作。
6、有案情发生时,必须第一时间到现场并组织保护好现场,及时报案,提供情况,协助查破。发生事故,要认真追查,分清责任,及时上报处理。
三、安全员职责
1、安全员包括对实验室负责人负责,并服从其领导。
2、必须熟悉危险物品的化学性质和仪器设备的性能,严格遵守本室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对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做好安全操作规程的指导和教育工作,严格执行危险物品领用保管制度,确保安全。
4、认真检查实验所用电,气,水源是否切断,并做好安全记录。
5、对实验室内一切电气设备应定期检查,禁止乱拉,乱接和超负荷运行,电源线路,电源开关必须保持完好状态,做到安全用电。
6、熟悉本实验室安全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并保持良好状态,懂得一般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四、研究生导师安全职责
1、切实按实验指导书指导实验,严格要求学生遵守实验室各项安全管理规则。
2、认真检查实验准备工作,包括所需仪器和实验材料,防止使用操作带有安全隐患的仪器设备。
3、实验前,必须给学生讲清本实验所用仪器设备的性能,操作规程等。实验过程中,认真检查操作情况,发现违章操作的应及时纠正。
4、指导学生及时整理仪器设备和清理杂物,凡属危险物品应按规定交回,专人收管,并认真检查实验所用的电,气,水源关闭情况。
5、对实验所用大型设备,按管理要求填写使用记录,如有损坏,及时通知该仪器主管人员组织维修。一旦发生事故,协助保护现场,必要时应采取临时应急措施,以免事故扩大,并及时上报。
贵州大学绿色农药全国重点实验室
精细化工研究开发中心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