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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基金

贵州大学研究生创新中心依托教育部绿色农药与农业生物工程重点实验室建设,开展的研究工作方向为绿色药物设计合成及分析、可再生能源开发与应用研究、农产品与食品安全分析、转基因植物。根据贵州大学研究生创新中心的有关管理条例和规定,资助意义重大、学术思想新颖,属于学科发展前沿或优先发展领域,与创新中心研究方向有关的基础性或应用性研究。

一、申请研究方向:

1.绿色药物工程研究(1)绿色农药工程化研究(2)绿色新农药创制(3)绿色新药物创制

2.可再生能源开发与应用研究

3.农产品与食品安全分析

4. 转基因植物研究

 

二、申请条件校内外在读研究生

三、申请程序

在校研究生参考项目申报指南,在贵州大学研究生创新中心网站上下载基金的申报表格,按要求认真、如实填写并以书面形式向贵州大学研究生创新中心提交后,即完成立项申请。创新中心收到申请书后,组织专家组评审选优录取。

四、资助金额及项目周期项目周期一般为12年,经费额度为0.5万元/项。

五、审批程序

1. 资格审查:创新中心在收到申请人的立项申请书后即开始受理申请人的立项申请,并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申请材料是否完备、基金申请人及其项目团队成员信息的真实性、基金申请人是否具备相应的实验条件(含实验场所、实验设备)等;对申报创新基金重点项目的申请者还要考察其项目团队的整体知识结构和专业搭配的科学合理性。资格审查结束后,创新中心应及时将资格审查的结果通知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的项目将进入立项环节。

2.基金申请立项立项环节由立项、立项答辩、批复、方案优化、协议签署五个步骤组成,整个过程坚持“依靠专家,发扬民主,择优支持,公正合理”的原则,力求促进我校科技资源的优化组合、有效使用。立项组织形式是创新中心邀请申请项目所在领域的专家,对项目的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进行审查,并给出书面意见,作为立项的主要依据。创新中心在立项环节开始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立项,将结果通知申请者,并在贵州大学研究生创新中心网站上公示。立项答辩采用现场答辩的形式,对通过学术评议小组评议的项目进行最后审查。答辩委员专家来源于校内外该研究方向的学术带头人或是同行专家。立项答辩中答辩委员会的现场意见和表决结果是创新中心对该项目形成最终立项意见的主要依据。创新中心对通过立项的项目在1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立项。创新中心在立项答辩结束的3个工作日内,根据立项答辩中答辩委员会的现场意见和表决结果,形成对项目的立项意见,并上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领导最终做出是否立项和资助额度的批复。创新中心在接到研究生院领导批复后,在2个工作日内联系申请人,并请申请人在10个工作日内,结合专家意见和自身课题的进度,优化项目方案,并与创新中心人员协商制定切实可行的进度安排、资金使用计划、成果形式等。项目优化工作完成后,项目申请人与创新中心签署立项协议和合同书后,项目正式立项,项目申请人相应成为项目负责人,并在贵州大学研究生创新中心网站上公示,同时启动基金资助,基金资助原则上分两次拨款。课题申请者在收到项目资助通知书之日起,即可获得总资助额的50%,中期评估合格后再拨清余下的50%

四、附则

为使本项基金合理有效地使用,项目承担者需做好以下工作:

1.在所发表的论文中注明:“贵州大学研究生创新中心创新基金资助”。

2.年终提供项目进展情况汇报、发表论文(或接收函)复印件。

  • 申请方法:

    一、贵州大学研究生创新中心每年三月和九月发布年度项目创新基金指南,在研究生创新中心网站上公布并开始接受基金申请。

    二、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须按申请书格式认真填写,用计算机打印(A4纸)一式四份,申请截止日期为当年四月三十一日和十月三十一日(以邮戳为准)。

    三、获得资助的申请者应按申请内容和计划进度完成研究课题(基金的使用和管理按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条例办理)。

    四、贵州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的申请与审批工作在每年六月和十二月结束,并将结果通知申请者,未获申请者其申请书不予返还,请自留底稿。

    五、联系方式

    研究生创新中心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北区),贵州大学绿色农药与农业生物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联 系 人:杨松教授,薛伟讲师

    邮政编码: 550025

        箱:yangsdqj@126.comshouldww@163.com

        话: 0851-3620521

        真: 0851-3622211

  • 管理条例:

    贵州大学研究生创新中心创新基金主要来自国家拨发的研究生经费和教育部绿色农药与农业生物工程重点实验室经费,经费用以资助经研究生创新中心批准的研究生课题,课题经费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严格管理,为使研究生创新基金经费使用好,特制订管理条例如下:

    一、研究生创新基金申请对象:贵州大学在读一、二年级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研究生创新基金的申请:

    1.贵州大学研究生创新中心每年上下半年各安排一次研究生创新基金申请。

    2.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须按申请书格式认真填写,用计算机打印。

    3.每年四月、十月研究生创新中心和研究生院组织专家组,对各项申请进行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及经费,遇特殊情况不能召开会议时,可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评审。

    4.每年六月、十二月由研究生创新中心发出通知,获准资助的课题负责人凭通知办理有关手续。

    三、研究生创新基金使用范围:1.与获资助项目直接有关的研究费用,如材料费、加工费、实验费、水电费、差旅费、消耗品购置费、小型仪器添置费等。

    2.与获资助项目直接有关的调研费,资料、论文的相关费用等不超过基金总额的10%

    3.研究生创新中心公共性开支、大型设备的维护运转费、业务管理费不超过基金总额5%

    4.机动费不超过基金总额10%

    四、研究生创新基金使用及管理办法:

    1.课题完成期限一般为1~2年(具体期限按获准资助课题的批准书规定为准),必须持续较长时间的重大课题,可分阶段申请。资助项目基金一次核定,分期下拨。 

    2.每个获准项目,经费的使用权由项目负责人掌握,限额使用。

    3.项目经费分两次拨给获得资助的项目组。

    4.本年度批准的项目基金结束可结转到下年度使用。

    5.如检查发现研究项目中断或无法进行,未按规定提交执行情况报告、工作小结等,经研究生创新中心会议讨论通过后,可以中断该项目基金的使用或取 消原批准的经费,并将情况上报研究生院。

    6.建立中期考核、项目验收制度,在研究生院指导下,研究生创新中心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及时跟踪项目对学生培养质量的影响。

    7.对于违反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条例的经费开支,研究生创新中心有权制止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研究生创新基金课题和成果管理:

     1.凡由研究生创新中心资助的基金课题,每年度必须向研究生创新中心提交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按课题性质不同,提交学术论文,研究报告。

     2.课题结束后,必须向研究生创新中心提交项目申请书中所列的成果形式(研究工作总结,学术论文或报告,课题工作过程中的原始资料、档案及目录)。

    3.研究生创新中心每年评选出一项特别优秀的研究成果,并纳入下一次资助计划,优先获得滚动资助。

    4.鼓励外单位与我校有关研究人员联合申请研究生创新基金课题,研究成果共享。

    5.获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的课题,在发表文章时应注明贵州大学研究生创新中心创新基金项目资助。

    二零零陆年壹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