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3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贵大研﹝2023﹞18号)文件精神,为加强精细化工研究开发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队伍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进一步落实导师岗位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导师岗位要求
1、基本要求
(1)研究生导师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肩负着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重要使命,具备对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学术规范训练、创新能力培养、社会实践引导等基本导师能力。
(2)近三年在拟申请岗位学科或学位点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未出现质量问题,未出现教学、科研、意识形态等方面事故。
(3)须具备副高(副教授、副研究员、一流学科特岗人才)及以上职称,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有较丰富的科研工作经验和一定的学术造诣,熟悉植物保护、农药学及相关专业前沿领域的发展趋势。
2、科研要求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一般应具有相关专业的博士学位;
2、近三年主持承担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项,且有较充足的科研经费。近三年本人可支配经费,纵向项目年均10.0万元以上,或横向项目年均30.0万元以上;
3、有一定的学术造诣和较丰富的科研工作经验,基本掌握本学科前沿领域的发展趋势,有一定的学术水平。近三年取得的与申请学科专业相关的研究成果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贵州大学为第一单位(下同)发表SCI收录中科院一区论文至少3篇;
(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贵州大学为第一单位(下同)发表SCI收录中科院二区论文至少5篇;
二、工作程序
1、申请人须提交2023年研究生导师岗位申请的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至中心留存备查。
2、由中心学位分委员会审核。
三、其他说明
1、申请人如在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其导师岗位申请资格,5年内不得再申请。
2、时间安排:申请人须在2023年6月18日前向中心提出2023年研究生导师岗位申请,由中心汇总填写《2023年硕士研究生导师岗位资格审核汇总表》后,报送研究生院学科建设科。
3、近三年时间为: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
4、如提交的论文为双通讯作者的,只能一名申请人使用。
5、海南联培导师发表论文除论文第一单位外要求同上。
6、新引进国家级人才、特岗教授未满两年的发表论文不限第一单位。
7、未达到考核要求的不能招生。
2023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