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化中心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2022年岗位审核方案
根据贵州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2年研究生导师年审工作的通知》(贵大研﹝2021﹞22号)文件精神,为加强精细化工研究开发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队伍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进一步落实导师岗位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导师岗位要求
1、基本要求
(1)研究生导师须为人师表,政治立场坚定,恪守学术道德,具备对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学术规范训练、创新能力培养等基本导师能力。
(2)须具备副高(副教授、副研究员、一流学科特岗人才)及以上职称。
2、科研要求
1、严格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一般应具有相关专业的博士学位;
3、主持承担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项,且有较充足的科研经费。近三年本人可支配经费,纵向项目年均10.0万元以上,或横向项目年均30.0万元以上;
4、有一定的学术造诣和较丰富的科研工作经验,基本掌握本学科前沿领域的发展趋势,有一定的学术水平。近三年取得的与申请学科专业相关的研究成果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贵州大学为第一单位(下同)发表SCI收录论文至少3篇;
(2)获省级科研成果奖至少1项,同时以第一作者发表SCI收录论文至少2篇;
(3)在科技成果推广方面做出贡献,取得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同时发表SCI收录论文至少2篇;
(4)获得至少1件发明专利授权(排名首位),同时以第一作者发表SCI收录论文至少2篇;
5、每年按指导教师遴选要求进行考核,考核不达要求的,考核后第二年减半招收研究生,第二年考核不合格,取消导师资格。
二、工作程序
1、申请人须提交2022年研究生导师岗位申请的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至中心留存备查。
2、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
三、其他说明
1、申请人如在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其导师岗位申请资格,5年内不得再申请。
2、时间安排:申请人须在2022年6月20日前向中心提出2022年研究生导师岗位申请,由中心汇总填写《2022年硕士研究生导师岗位资格审核汇总表》后,报送研究生院学科建设科。
精细化工研究开发中心
2022年6月1日